于成龙:“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,誓勿昧天理良心。”
姓名:于成龙
生卒年:1617—1684年
字:北溟
号:于山
祖籍:山西永宁州(今吕梁方山县)
朝代:明末清初
职业:清朝名臣、两江总督
业绩:仁爱贤能的杰出官吏
“典田卖屋”,以济世为乐
1661年,于成龙以“候补知县”身份参加吏部掣签,即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去哪个省任职,到了省里再由长官决定去哪个县。于成龙运气不佳,抽中了“下下签”,被分配到了当年相对于中原地区来说偏远而贫困的广西省,但是于成龙不以为苦,他勇挑重担,毅然决定赶赴上任,但是此行路途遥远,需要不少盘缠,于成龙现银不足,便典卖出售了自己家的一部分田地和房屋,才凑足了路费。
节俭朴素,奖勤罚懒,使百姓摆脱贫困生活
在广西上任之后,于成龙以身作则,践行节俭朴素的生活方式,以此来度过物资困乏的困难时期。他主动将自己原来的一日两餐改成了一日一餐,与百姓同甘共苦。于成龙时常下乡视察百姓生产情况,他看到谁家的稻子种得好,就给此户题写一个匾或一副对联,以表鼓励,若种得不好,就联合此户人家的左邻右舍,对其进行劝告,给他们鼓劲。这一方法使经济不断兴盛起来,当地百姓逐渐摆脱了过去贫苦的生活。
居官清正,头脑敏锐,办案展现高超智慧
1669年,于成龙调任黄州府同知,遇到饥荒年月,为了省钱搞赈济,他宁可吃糠粥,也不以权谋私,从未贪污官府钱粮,从未榨取民脂民膏。由于饥荒时期社会秩序混乱,一时间盗匪猖獗,于成龙招募了一批有盗匪背景的人做差役,帮助办理盗窃案,通过“宽严并治”和“以盗治盗”的方法,使黄州的社会风气大变,百姓重新回归了安定生活。
选自《黄河新闻网》